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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学研究》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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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转型的主攻方向——关于鄂尔多斯富民强市途径的一些思考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鄂学研究专刊第95期 作者:潘 洁 人气: 发布时间:2011-06-16
摘要: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不久前,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确立了转型升级,富民强市的发展战略,这是正确而及时的。它上符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符鄂尔多斯斯各族人民的期待。必将产生强大的物质力量,有力而迅速地将鄂尔多斯推向繁荣和谐、

         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不久前,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确立了“转型升级,富民强市”的发展战略,这是正确而及时的。它上符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符鄂尔多斯斯各族人民的期待。必将产生强大的物质力量,有力而迅速地将鄂尔多斯推向繁荣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境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不同阶段,党政领导出于强烈的进取欲望,基于对鄂尔多斯盟情市况的深入理解,并汇集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先后提出、实施了一系列的施政方针和发展战略,一步一步地把鄂尔多斯引向发达、富裕、文明。从全区各盟市接近末位晋升为大幅领先的首位,创造出远近闻名的“鄂尔多斯模式”和令区内外、国内外各界人士刮目相看的骄人业绩。然而,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改革开放的深入,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新的瓶颈、阻力、不平衡等类问题日益显现,如不及时解决,轻则影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重则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甚至产生社会振荡。

        鄂尔多斯,富民与强市并举 选准转型的突破口

        我们从前总是说国富民强,强调大河有水,小河才满。现在看来,都摆反了,弄颠倒了。应该是,民富才能国强,小河有水,大河才满。地级、县级官员,不应被称为百姓的“父母官”,而是人民的公仆、勤务员:“些小吾侪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的温饱冷暖,必须时时刻刻放在心上,做在手上;百姓生活幸福、应当成为党政领导示恒的追求。富民,增进民众幸福应成为立党、执政的出发点、落脚点、着眼点、着力点。

        第一,调整产业结构,缩小第二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压低原煤在工业增加值中所占比例,应成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2010年,我市第二产业占GDP总值的60.2%,是第三产业的1.62倍,是第一产业的22.46倍。工业增加值中,重工业增加值占到74.7%。重工业增加值中,原煤约占80%(2010年统计公报中未列原煤产量、销售额和所占比重)。这几个数据和比例,都严重偏高。鄂尔多斯原煤产量在全国地级市中占第一位,在本市工业销售额、财政收入中所占地位十分突出。近几年市与各旗区特别注重发展第三产业,想方设法扩大非煤产业的产能,从政策、立项、投资等方面鼓励煤炭加工增值,发展煤制油、煤制气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能源重化工,但都起步时间不长,产能有限,还无法有效改善总体结构状况。我市十二五规划要求五年以后形成现代煤化工体系,扩大非煤产业规模,现代服务业要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具体目标是:原煤生产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降至33%以下,而非煤产业产值要占到GDP的70%以上。这是两个十分先进而又难度颇大的指标,如能按期实现,将使产业结构显著升级、经济质量大为改善。

        第二、调整经济增长“拉动力”结构,让出口、消费(内需)两个弱环更加给力。我市十一五末的情况是:2010年(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1898.4亿元,较上年增长21.5%,占当年GDP的71.8%,全市人均投入11.87万元,是年末人均储蓄余额的3.24倍。2010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品零售总额380亿元,增长18.4%。从中折射出我市居民重视投资,轻视消费的心态。人均年消费23750元,比人均可支配收入数要低,更不要说同人均全部收入(加上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及其他收入)相比了。与投资数额相比,作为拉动经济三驾马车之一“马”,我市消费极为保守,增长缓慢。第三匹“马”、出口交货值仅为26.9亿元,虽然增长率高达42.7%,但占GDP及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的比例均只有1%,可以说微不足道。主要靠投资这“一匹马”拉动的经济之车能否持续快速行进,令人忧虑。这个结构,非转型不可。必须在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培育企业、全市的核心竞争力上下一番苦功夫。否则,当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达到某种临界状态时,就会停滞,甚至倒退。

        第三、优化分配格局,控制贫富差距,真正做到两个“同步”。现在的状况是:“富民”落后于“强市”,分配严重失衡,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远远低于GDP和财政收入增速。

        据有关专家测算,从2000到了2010的10年间,我市GDP增加16.61倍,人均GDP增长11.69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3.19倍,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却只分别增长3.58倍和2.57倍。再按人均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衡量,我市在全区的排名为第11位,仅仅高于阿拉善盟。从今年起,除了认真做到中央要求的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同步)之外,应当酌我市之实情,量我市之财力,调整人群之间的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结构。第一要公开、公正,第二要向弱势群体、企业退休人员倾斜。

        无需刻意追求和提升城市化、规模化、“非公化”

        本人认为,当局过分看重了城镇的辐射作用,而有些忽视了“三农”的基础地位。当前的城镇化程度已经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我市幅员8.7万平方公里,“城市核心区”一再拓展,也不过占全市面积的百之一二而已,其余那百分之九十几的土地不需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吗?即使百之一二的“城区”,也未必做得到全都宜居,宜业。我看到,东胜区等地段,闲人成堆,无业人员充斥街头巷尾,酒吧麻馆,这是城市的息肉和拖累,连拉动内需的作用也微乎其微。去年我市第一产业比重为2.68%,这仅能说明物质文明的位置,可是“三农”在精神、社会、政治、生态几大文明中的权重都不低于50%,其中生态一项,则达90%!再说规模化。城市、企业、团体,都不能一味追求上规模。在一些发达国家,很重视中小城市、中小企业。有的地方,直至以中小为主。城市、企业、产业,要保持发展进步的张力、活力,但任何时候也不可没有约束力。三说“非公化”。鄂尔多斯非公有制经济,在十几年前东胜区(当时为东胜市)提出“让民营经济坐正席”之后,飞速发展,成为主流。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很长时间内,还在强调公有制。直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出台,大批国企实行转机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仍然坚持“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国有资本的控制力”。曾几何时,“非公”成了时髦,而且除了国企,便是非公。这是理论上的错位和实践中的走极端。“非公”企业中,不少是原先的国企转化而来的,持股人甚多,有的还葆有国资股,分明是集体“公”有的,说“非国企”尚可,一律列为“非公企”似乎不妥。即使纯民营企业,相当一部分出资人也是多元的,只极少数是家族企业,独资公司。在我市处在领先地位的某煤炭企业,股东人数达700多,而且没有哪位“大股东”是绝对控股的;怎么就武断地列为“非公”呢?在公有化不被作为衡量经济构成的一把标尺的今天,也不应把私有化程度作为政府追求的目标甚至政绩的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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