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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十二五”时期经济转型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来源:《鄂尔多斯学研究专刊》2014年增 作者:贾来宽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7-09
摘要:近几年来,笔者曾多次深入鄂尔多斯市各旗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就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转型、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等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2011年初,应鄂尔多斯学研究会之约,就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现状、经

        近几年来,笔者曾多次深入鄂尔多斯市各旗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就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转型、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等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2011年初,应鄂尔多斯学研究会之约,就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现状、经济转型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转型发展的现实基础、推进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考等问题,撰写了题为《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鄂尔多斯》的研究论文,并于6月25日赴东胜参加了鄂尔多斯学研究会举办的“巨力杯”鄂尔多斯转型发展研讨会。这篇研究论文收入鄂尔多斯学研究会出版的《鄂尔多斯“巨力杯”转型发展研讨会专辑》,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北方经济》2011年第10期公开发表,受到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和经济学研究专家的关注。

        今年年初,鄂尔多斯学研究会提出2013年研究课题立项范围,约我承担一个鄂尔多斯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经济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研究的领域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在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统计局有关同志的积极支持下,笔者选择了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经济转型发展战略这一研究课题。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创新资源型经济地区产业发展模式,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期、艰苦不懈地努力去推进、去完成。从鄂尔多斯市“十二五”前期目标完成情况综合分析,鄂尔多斯市推进产业主动转型,大力发展煤转电、煤炭深加工产业,已经为“十二五”特别是今后经济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鄂尔多斯市“十二五”奋斗目标前期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攻坚阶段。也是鄂尔多斯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市战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2011年2月12日,鄂尔多斯市召开了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描绘了未来5年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原则、总体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到2013年7月底,“十二五”已经过去两年半时间。两年多来,鄂尔多斯市委、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奋斗拼搏,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二五”前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创了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新局面。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3年7月底,“十二五”前两年半时间内,鄂尔多斯市GDP累计达到8632.3亿元(2011年3218.5亿元,同比增长15.1%;2012年3656.8亿元,同比增长13%;2013年1-7月1757亿元,同比增长10%);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达到2129.6亿元(2011年796.5亿元,同比增长48%;2012年820亿元,同比增长3%;2013年1-7月513.1亿元,同比增长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6376.88亿元(2011年2243.4亿元,同比增长18.2%;2012年2570.58亿元,同比增长14.6%;2013年1-7月1562.9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十二五”规划5年达到8000亿元的79.7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到1194.39亿元(2011年440亿元,同比增长18.2%;2012年501.39亿元,同比增长14%;2013年1-7月253亿元,同比增长8.8%)。与此同时,两年半时间内,鄂尔多斯市“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经济结构转型、城乡居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指标,均已达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或超过规划预期目标。两年半时间内,鄂尔多斯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等光荣称号。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将鄂尔多斯市列为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改革联系点。

        综前所述,“十二五”前期的两年半时间内,鄂尔多斯市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和日益激烈的地区间发展竞争,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抢抓机遇,超前构筑,科学实践,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以及全球金融危机,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二、鄂尔多斯市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目前国际金融环境出现企稳现象、世界实体经济出现好转苗头,但我国经济回升的外部环境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2013年1-7月,鄂尔多斯市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回落。因此,鄂尔多斯市要圆满完成“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仍然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笔者研究认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过度依赖资源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任务艰巨而紧迫

        从“十二五”前两年半的实践情况看,鄂尔多斯市传统、粗放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经济增长对资源的依赖仍然偏重,资源型产业特点突出,煤炭“一业独大”格局尚未改变,“原字号”和初级产品比重过大,非资源型产业尚未成为主导支撑产业。

        一是从鄂尔多斯市2011年-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15种主要产品产量看:2011年原煤产量5.88亿吨,占内蒙古自治区原煤总产量9.8亿吨的60%,2012年上升到6.39亿吨,占内蒙古自治区原煤产量10.62亿吨的60.17%;洗煤由1831万吨下降到1559万吨;天然气由248.6亿立方米上升到259亿立方米;发电量由557.4亿千瓦小时上升到570.1亿千瓦小时;汽车由6064辆下降到732辆;PVC由45.4万吨上升到46.2万吨;精甲醇由249.7万吨上升到339.6万吨;焦炭由611.4万吨下降到507.6万吨;烧碱由33.2万吨下降到32.9万吨;纯碱由2.4万吨上升到2.87万吨;羊绒衫由1360万件下降到1010万件;乳制品由1189吨上升到1616吨;无毛绒由17.38万吨上升到42.09万吨;硅铁由38.9万吨上升到42.9万吨;白酒由35394千升上升到35407千升。由此可见,15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原煤、天然气、发电量、PVC、精甲醇、纯碱、乳制品、硅铁、白酒等10种“原字号”产品产量略有上升;而洗煤、汽车、焦炭、烧碱、羊绒衫等5种加工、制造型产品产量下降,特别是汽车制造业产量由6064辆下降到732辆,下降率87.93%。2013年1-7月,15种主要产品产量为:原煤3.63亿吨,同比增长10.8%;洗煤878万吨,同比增长39%;天然气134.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7%;发电量320.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汽车280辆,同比负增长94.6%;精甲醇172.04万吨,同比增长59.9%;焦炭293.05万吨,同比增长28.8%;烧碱18.45万吨,同比增长0.3%;乳制品1226吨,同比增长18.9%;硅铁25.86万吨,同比负增长14.6%;白酒8524千升,同比负增长8.1%。

        二是从鄂尔多斯市2011年、2012年10种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行业增加值看:煤炭行业增加值由2011年的1206亿元上升到1271亿元;纺织行业由20.9亿元下降到3.76亿元;石油加工及炼焦化业由43.7亿元下降到41.13亿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由46.8亿元上升到69.7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由18.2亿元下降到10.77亿元;电力、蒸气、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由97.7亿元上升到103.99亿元;黑色金属冶炼由6.7亿元上升到9.28亿元;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由253.3亿元上升到305.86亿元;装备制造业由9亿元下降到3595.65万元;农副食品加工业由11.6亿元下降到8.83亿元。综上所述,10种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行业增加值中纺织行业、石油加工及炼焦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装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5大非煤资源性产业增加值下降幅度较大。特别是装备制造业从9亿元下降到3595万元,纺织行业从20.9亿元下降到3.76亿元。2013年1-7月,除石油加工及炼焦化业和燃气生产及供应业增速小幅上升外,其他重点行业增速均呈减缓态势。其中,煤炭行业增长10.7%,纺织行业增长18.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增长18.6%,电力、蒸气、热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7.8%,黑色金属冶炼下降14.9%。

        三是从鄂尔多斯市2011年、2012年三次产业比重看:2011年为2.6∶60.1∶37.3,2012年为2.5∶60.5∶37.0。从三次产业完成增加值看,第一产业增加值由2011年的83.2亿元上升到2012年的90.14亿元,增长3.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2%下降到1.6%;第二产业增加值由1933.6亿元上升到2213.13亿元,增长15.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66.4%下降到63.8%;第三产业增加值由1201.7亿元上升到1353.53亿元,增长9.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31.4%上升到34.6%。2013年1-7月,三次产业比重为0.8∶59.9∶3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8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0.3%;第二产业增加值1052.58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7.7%;第三产业增加值691.15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52%。

        从2011年、2012年和2013年1-7月鄂尔多斯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行业增加值及三次产业机构比重指标分析,鄂尔多斯市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工业占主导地位。但是,工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前几年全国对煤炭等能源资源的巨大需求,以及由此不断抬高的能源资源价格拉动。但是,这一局面难以长期维系(2013年上半年全国煤炭市场疲软、量价出现大幅下跌,鄂尔多斯销售煤炭下跌到2.72亿吨)。因此,鄂尔多斯市亟待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多元支撑体系,需要实现资源产业向资源深加工和非资源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需要实现依靠投资拉动向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协调推动经济发展转变。

        (二)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指标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使鄂尔多斯经济发展空间受到严重制约

        2010年12月和2012年7月,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这两个《规划》根据全国、全区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了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了开发方向,完善了开发政策,控制了开发强度,规范了开发秩序,以此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自治区《规划》更加明确地提出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这两个《规划》将全国、全区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划分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两个层面。重点开发区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面积较多、发展农业条件较好,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的需要出发,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第二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系统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它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实施强制性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点状分布于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内。

        鄂尔多斯市处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呼包鄂地区。该区域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即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城市化战略格局中包昆通道纵轴的北端,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呼包鄂榆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内蒙古境内包括21个旗县(市区),国土面积9.78万平方公里。其中,鄂尔多斯市8个旗区、86218.34平方公里全部列入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是建设鄂尔多斯能源和新型化工基地。达拉特旗昭君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展旦召苏木列入河套—土默川平原农业主产区国家级重点产粮乡镇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共123个乡镇)。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的设置与实施(到2020年),从总体上看,为鄂尔多斯创造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鄂尔多斯的明天必将家园更美好、经济更发达、社会更和谐、区域更协调、人民更富裕。但是,也使鄂尔多斯发展空间受到制约。

        (1)国家及自治区《规划》设置的禁止开发区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对鄂尔多斯市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的制约。《规划》明确设置的禁止开发区内,涉及到鄂尔多斯区域内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治区级森林公园、1个自治区级地质公园、1个国际重要湿地、6个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面积147.7平方公里;鄂尔多斯恐龙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鄂托克旗),面积464.1平方公里;内蒙古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鄂托克旗、乌海市),面积4746.88平方公里。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为:毛盖图自然保护区(鄂托克前旗),面积832.46平方公里;都斯图河自然保护区(鄂托克旗),面积380.04平方公里;鄂托克甘草自然保护区(鄂托克旗),面积1448平方公里;白音恩格尔荒漠自然保护区(杭锦旗),面积262.1平方公里;杭锦淖尔自然保护区(杭锦旗),面积857.5平方公里;库布其沙漠自然保护区(杭锦旗),面积150平方公里;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乌审旗),面积312.5平方公里。2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区为:阿贵庙自然保护区(准格尔旗),面积1.07平方公里;大漠沙湖自然保护区(杭锦旗),面积3平方公里。3个自治区级森林公园为:恩格贝森林公园(达拉特旗),面积64.83平方公里;阿贵庙森林公园(准格尔旗),面积7.87平方公里;库布其沙漠森林公园(达拉特旗),面积192.87平方公里。1个自治区级地质公园为鄂尔多斯地质公园(乌审旗、杭锦旗、达拉特旗),面积394.2平方公里。1个国际重要湿地为鄂尔多斯遗鸥湿地(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面积147.7平方公里。6个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东胜区西柳沟(达拉特旗)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面积16.38平方公里;东胜区、康巴什新区札萨克水库(伊金霍洛旗)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面积41.97平方公里;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面积45.80平方公里;东胜区、康巴什新区木肯淖尔(鄂托克旗)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面积270.83平方公里;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和康巴什新区哈头才当(乌审旗)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面积129.87平方公里;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面积1.26平方公里。在禁止开发区设立的23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鄂尔多斯市8个旗区,各类保护区面积累计达到10780.2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2.41%。《规划》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活动,森林公园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地质公园禁止其它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重要湿地禁止其它任何生产建设活动,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展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这些规定,将对鄂尔多斯境内的资源开发产生重要的制约和约束。

        (2)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节能减排指标限制,将对鄂尔多斯市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制约。保护环境、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目标。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严格的排污制度、资源可持续综合开发、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环境监管等环境政策,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度。“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下达鄂尔多斯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3.38万吨和0.31万吨以内,比“十一五”时期最后一年2010年的3.7万吨和0.366万吨分别减少8.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8.0%)和15.3%(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9.9%);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1.4万吨和20.4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23.4万吨和22.27万吨分别减少8.5%和8.4%。由此可见,“十二五”时期,鄂尔多斯市减排任务繁重,尤其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大气指标减排压力很大。经自治区核定,2011年鄂尔多斯市减排二氧化硫2.48万吨,新增量2.64万吨,净增0.16万吨;减排氮氧化物0.1万吨,新增量2.66万吨,净增2.56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0.66万吨,新增量0.16万吨,净减0.5万吨;减排氨氮736吨,新增量167吨,净减569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指标超额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2012年,经自治区核定,鄂尔多斯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3.28万吨、24.83万吨、3.11万吨和3003吨,比2011年分别下降1.1%、0.02%、2.87%、3.03%,圆满完成了减排任务。到2013年6月底,鄂尔多斯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污染减排指标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时期5年减排任务,分别完成了任务量的184%、117%;二氧化硫减排后两年半时间需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8.03%,净减排量1.88万吨,平均每年下降2.68%,每年净减0.63万吨;氮氧化物后两年半时间需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7.84%,净减排量4.43万吨,平均每年下降5.95%,每年净减1.48万吨。两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减排压力巨大。

        (3)国家紧缩银根、控制信贷规模政策,成为鄂尔多斯市经济转型发展的“瓶颈”。近几年来,国家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紧缩银根、严格控制信贷规模,进一步加大了金融宏观调控力度。但对于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资金刚性需要不断增长的鄂尔多斯,资金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已经成为鄂尔多斯经济转型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业务总量不足与结构不合理,资金供需矛盾突出。2012年,全市地方性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113.95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总资产的38.63%,其中农信社系统资产697.26亿元,占地方金融机构金融资产24.18%。2012年,鄂尔多斯市人均存款金额67837.32元,贷款金额18790.11元(全国人均存款金额为29637.4元,人均贷款金额为11769.1元)。2012年,鄂尔多斯市各项存款余额为2194.9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2218.09亿元。2013年1-7月,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118.96亿元,同比增长9.8%;各项贷款余额为2133.75亿元,同比增长18.1%。二是区域性金融业发展缓慢,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网点大多建在大中城市,旗县地域金融机构网点日渐萎缩,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足程度偏低。三是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主动性不强。各大金融机构对大中型企业、集团授信额度过于集中,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需求满足程度低,对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市场力量,融资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转型发展战略研究

        尽管鄂尔多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全力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以能源为主体的优势特色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6亿吨煤炭、1200万千瓦电力装机、250亿立方米天然气和近千万吨化工产品生产能力,为圆满完成“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十二五”后两年多的大发展、大繁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本文专就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转型发展提出一些战略思考,与关注鄂尔多斯经济转型发展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探讨。

        (一)改造提升农畜产品加工、煤炭、电力等传统支柱产业,创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中央对内蒙古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以及内蒙古党委、政府提出的“8337”发展思路,鄂尔多斯市“十二五”后两年半时间内,应着重在全国全区占有一席之地的产业转型中寻求突破,提升产业内涵和核心竞争力。

        (1)抓住有利时机,强力推进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既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也是提高鄂尔多斯市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重大任务。在目前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创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既迫在眉睫,也面临难得历史机遇。一是要从国家级煤炭资源生产基地的经济地位出发,围绕“清洁”搞好资源转化。从鄂尔多斯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考虑,既要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也要大力推进煤的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积极发展高水平火电,抓好重点煤电基地建设,着力提高煤炭向清洁能源的转化比例,提高煤炭的就地转化率。积极创建国家能源产业升级示范基地,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步伐,提高煤炭生产的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在全力推进2013年新建洗煤厂59座、新增洗选能力2.8亿吨、建设低温脱水洁净煤生产线6条100万吨生产线,全力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的基础上,促进煤炭产业提质增效。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30%以上、洗选率达到95%以上而努力奋斗。二是要围绕“输出”加强通道建设。在加快既有火电厂脱硫改造和新建火电厂脱硫配套、积极发展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碳捕集等绿色煤电技术、加快火电绿色升级步伐的基础上,全力完成2013年新增电力装机256万千瓦工作任务(争取全年电力总装机达到1468万千瓦),为“十二五”时期兴建一批大容量、高参数的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电力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优先安排鄂尔多斯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蒙西至华中、华东及京津冀长距离、大容量、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逐步变“北煤南运”为“北电南送”,提高鄂尔多斯能源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

        (2)发挥比较优势,强力推进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在鄂尔多斯市建设现代化煤化工基地,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对于改变鄂尔多斯“一煤独大”产业格局,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构建多元化的支柱产业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产业转型升级看,煤转电可增值2倍,煤制甲醇可增值约4倍,煤制油可增值8-12倍,一条煤炭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平均比单纯输出煤或电增值6-10倍。从比较优势和现实基础看,鄂尔多斯煤炭资源丰富,水资源匹配条件较好,环境空间容量较大,非常适合发展煤化工,神华、伊泰煤制油项目已建成投产。为鄂尔多斯强力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推进神华煤制油2期、蒙西煤炭综合利用、伊泰精细化学品和中天合创、久泰、兖矿烯烃等重大化工项目建设,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气,适度发展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和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的精细化工,加快鄂尔多斯市千万吨级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步伐。2013年力争中煤大化肥、鑫恒氧化铝、京东方液晶显示器等35个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煤化工产能达到911万吨。重点打造大路、树林召、独贵塔拉、棋盘井、上海庙、图克6个新型化工园区,使之尽快成为煤电铝一体化和氯碱化工循环产业基地,引进建设一批初铝精深加工和PVC下游产品项目,做大氧化铝、PVC等产业规模,力争实现“十二五”期末煤化工产能突破2000万吨预期目标。

        (3)创新发展思路,强力推进现代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以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契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东胜、康巴什、阿镇装备制造集中区为集聚载体,强力推进以大型煤炭采掘机械及配套设备和汽车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促进煤机制造业产业集群化发展,全力打造国家西部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依托奇瑞、华泰等大型车企,全力打造康巴什华泰汽车园区、东胜奇瑞汽车园区。在全力促进2013年奇瑞、华泰汽车制造项目投产达效、汽车产量达到10万辆以上的基础上,建设技术领先、产品对路的先进生产线,扩大乘用轿车、载重汽车及特种车辆生产规模,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和配套模具的研发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形成整车50万辆、发动机30万台、变速器30万台、载重汽车1.5万辆产能规模,成为面向西北地区的汽车生产和集散中心。与此同时,依托风电落地企业,以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齿轮箱、发电机、液压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为重点,尽快建立完整的风机整机制造和零部件产业链。积极发展化机、航空航天和环保设备制造。以鄂尔多斯集团羊绒产业园区整体搬迁为契机,引进先进设备,推进减量升级战略,开发中高端产品,推动羊绒产业由初级加工向精细加工转变。精心打造东胜轻纺工业园区,构筑羊绒服装产业集群。到“十二五”末,鄂尔多斯羊绒服装生产能力力争达到1000万件以上。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江西、广东大型现代化陶瓷生产企业,集中打造树林召工业园陶瓷产业基地,加快推进兴辉、旭辉、陶尔斯等陶瓷生产线建设步伐。积极发展生物制药、螺旋藻药用产业,推进中蒙医药材基地、螺旋藻示范园区建设。2013年计划实施的168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上半年已开复工127项,完成投资532.4亿元,奇瑞汽车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投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氧化铝等新兴产业。2013年上半年,非煤产业完成投资747亿元,占工业总投资80%。力争到“十二五”末,鄂尔多斯市汽车和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以上。

        (4)突出地方特色,强力推进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农畜产品加工业是鄂尔多斯市的地方特色产业。“鄂尔多斯羊绒衫温暖全世界”,提升了鄂尔多斯的知名度,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成为全国最大的羊绒制品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件,占国内市场的40%左右。按照农牧业向沿黄河、城郊和西部牧区等优势地区集中、打造优质农畜产品产业带、建设呼包鄂城市群重要优质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的基本思路,立足肉牛、肉羊、沙棘、沙柳等特色农畜林沙产品资源,依托四季青、大力神等龙头企业,以规模化、优质化、营养化、保健化、绿色无污染为发展方向,重点培育肉牛、肉羊、生猪、家禽、蔬菜、花卉、螺旋藻、林沙等支柱产业,围绕调味品、肉制品、奶产品、饮料等产品,努力壮大产业规模,打造知名品牌。力争到“十二五”末,鄂尔多斯市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二)集中打造沿黄河经济带、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区域和工业园区布局,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实现富民强市宏伟目标

        县域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鄂尔多斯市地域辽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县域经济发展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1)调整农牧业生产力布局,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以自治区大力构筑黄河经济带为契机,积极调整沿黄产业布局和农牧业产业区域布局。按照市委、政府确定的“三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基地化、产品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在优化开发区的沿黄地区,建设沿黄现代农牧业经济带和城郊农牧业经济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农业、西部草原现代畜牧业、沿黄河百万肉羊产业和无定河肉牛产业。在稳步发展粮食、乳肉、绒毛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特色农牧业、设施农牧业和观光农牧业,加快培育一批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大力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绿色有机无公害农畜产品,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优质品牌。

        (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按照鄂尔多斯市“十二五”城镇建设规划、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南北扩展、东西联动、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城镇发展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一主两副十五镇”建设步伐。一主:全力打造东胜片区和阿康片区构成的鄂尔多斯城市核心区,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使之成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县城,不断增强吸纳要素、承载产业、带动就业和集聚人口的能力。两副:加快推进树林召和薛家湾两个副中心城市建设,依托就近工业园区产业支撑,努力打造对接呼包的重要区域节点。十五镇:全面提升锡尼镇、乌兰镇、嘎鲁图镇、敖勒召其镇和上海庙等15个旗府所在地和产业重镇开发建设水平,使之成为矿产资源生产加工型、商贸流通型、文化旅游型等各具特色、联结城乡、带动乡村重点城镇,吸纳转移农牧民1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75%以上。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2009年确定的全区推进城乡统筹结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根据改革试验区实际,2013年,鄂尔多斯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统一规划建设旗府以外42个苏木乡镇,首批确定的15个乡镇已完成规划论证工作,7个镇开工建设。要继续推进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转移农牧民市民化,切实解决好进城农牧民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将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全面实施各项重大惠民工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发展理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62.9亿元,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2013年,市委、政府重点实施的包括促进就业、社保提升、医保统筹、教育强基、文化惠民、住房保障、数字便民、饮水安全、农民工权益保障等9项重大惠民工程、26件惠民实事正在有序推进,上半年完成民生投入15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1.7%,惠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后两年半时间内,要继续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主动顺应人民对幸福感受的新期待、新追求,逐步实现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嘎查村通广播电视、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服务、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六个全覆盖”,实现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幸福指数与发展指标同步提升,将鄂尔多斯建设成为全国最幸福城市之一。

        (4)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富民强市的战略任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和繁荣程度的重要标志。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功不可没。但是,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企业规模、产业层次、市场化程度、区域平衡发展等方面,与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转型的重大战略任务,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收费政策、要素保障、政务环境等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鄂尔多斯的实际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试行注册资本“零首付”,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外,一律不得设置其他前置许可。放开投资领域,破除阻碍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或行业都要对民间投资放开,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园区、市政以及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建设,鼓励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放手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二是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设立小微企业贷款奖励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放宽抵押贷款条件。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引导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倾斜,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四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对设在本市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大中型企业第1至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高新技术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五是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民间资本投资创办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小微企业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六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矿产、要素保障,企业开发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从事农、牧、林、水产业生产的可按照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凡经批准进入各地工业园区的企业可以租赁方式使用建设用地,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七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服务平台,严禁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摊派费用,严禁违法违规检查、评比,严禁强行指定购买专用产品和接受有偿服务。

        (5)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美丽和发展双赢。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从上个世纪50年代治沙造林英雄宝日勒岱在毛乌素沙漠掀起的绿色革命,到改革开放以来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经过几十年的保护和治理,鄂尔多斯生态总体恶化趋势趋缓、重点治理区明显改善,但生态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任重道远。“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要继续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毛乌素沙地碳汇林建设、十大孔总治理、晋陕蒙沙棘生态减沙和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政策,全面完成4.44万平方公里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任务。要稳步推进生产力布局调整,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资源开发的科学规划和依法保护,有效控制资源开采的节奏、进度、规模,坚决摒弃无节制、粗放型开发方式,切实解决产业布局分散、资源开发布点过多等问题。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比重,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决不能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去追求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所谓政绩,决不允许出现“少数人发财、多数人受害、全社会买单”的情况。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有机统一,实现美丽和发展双赢。

        (三)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完善公共服务业,以服务业的快速崛起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建设辐射晋陕宁蒙高端服务业中心

        服务业发展滞后,不仅影响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因此,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对于促进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富民强市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1)依托产业、区位和交通优势,大力发展跨地区煤炭、化工、建材等大宗产品物流,建设辐射晋陕宁蒙区域性物流中心。按照鄂尔多斯市“十二五”规划中现代物流业“一带两轴”(一带:即黄河高速公路、铁路产业物流带;两轴:即以210国道、包茂高速、包神铁路和包西铁路为南北纵向轴,以109国道、荣乌高速、东乌铁路、准东铁路为东西横向轴)总体框架布局,全力打造阿康、大塔、札萨克、东胜四大中心物流园区,推进树林召、大路、沙圪堵、蒙西和乌审旗等专业物流基地建设,并在财政、税收、用地和融资等方面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力争到“十二五”末,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0%,使现代物流业成为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引领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把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服务内蒙古、联动晋陕宁、对接京津唐”的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物流中心。

        (2)大力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功能,拓展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积极支持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同时,积极争取引进光大、兴业、内蒙古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鄂尔多斯市设立分支机构,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金融业态。积极培育地方金融企业,扶持鄂尔多斯银行、东胜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认真总结鄂尔多斯集团、伊泰集团上市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新大地、满世、兴泰、建元煤焦化等企业上市融资,打造资本市场的“鄂尔多斯板块”。2013年,鄂尔多斯市坚持银行信贷与市场直接融资并举的方针,努力拓宽区域投融资渠道,力争全年融资规模突破500亿元。继续帮助旗区政府融资平台和企业做好债券融资工作,支持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发放政府平台债券,争取已上报国家发改委的130亿元企业债券项目尽快获批,积极推动2-3家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成功。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扩大金融机构设立农村牧区服务网点,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规范民间资本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地区经济发展。为推动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东胜金融广场和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鄂尔多斯形成结构合理、竞争充分、运行高效的金融体系。

        (3)大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建成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全力推进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蒙古源流影视城、秦道城影视基地、鄂尔多斯动漫产业园区、中视文化产业园区、天风动漫产业基地、东联动漫产业园等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引进和发展影视创作、广播影像、美术动漫、表演艺术、广告策划、古玩文博等文化创意产业,打造集技术开发、动漫创意、作品制作、版权交易、人才培育等功能齐全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推进城市中心区游乐中心、文化产业街区和商务休闲场所等娱乐设施建设,提升娱乐市场整体层次和文化品位。大力发展独具鄂尔多斯地区和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业,弘扬鄂尔多斯传统文化,开拓国内外演出市场。加快发展会展业,依托亚洲艺术节、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马文化节,打造鄂尔多斯特色的国际性专业会展和文化节庆品牌。到“十二五”末,力争将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中国文化强市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4)加快发展旅游业,打造民族文化、特色草原、沙漠生态旅游品牌。精心塑造以“天骄圣地、大漠风光、民族风情”为主的鄂尔多斯特色旅游形象。大力发展以成吉思汗文化为核心的蒙元文化旅游;以响沙湾、恩格贝、库布其百里响沙带为重点的沙漠文化旅游;以西鄂尔多斯草原为重点的草原文化旅游。全力构建以东胜、康巴什、阿镇为三点、以响沙湾——成吉思汗陵为一轴、以沿黄河特色风景区为一带、以东部丘陵沟壑、中部沙漠和西部草原为三大组团,各景点特色旅游竞相发展的“三点一轴一带、三大组团、点面扩散”的旅游业总体发展格局。抓住自治区将鄂尔多斯建成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重大机遇,深入挖掘鄂尔多斯煤文化、水文化、成吉思汗文化、草原文化、沙漠文化的丰富内涵,多措并举开发旅游资源项目,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新的消费热点。

        (5)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商贸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引进沃尔玛、家乐福等知名连锁企业,鼓励本地连锁经营向大型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专业超市、便利店等业态发展。围绕“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贸易”的思路,加快中心城区农副产品、家居建材、汽车销售等大型市场建设。继续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加快推进城市核心区服务业提档升级,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减免服务业领域税费,推动服务业发展。加快农牧业商贸流通业发展,以现代农牧业产业化为依托,加快薛家湾、树林召、敖勒召其、乌兰、札萨克镇专业农畜产品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建设步伐,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汽车、家电下乡等惠民工程,培育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企业。到“十二五”末,使鄂尔多斯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先进的现代商贸流通新框架。

        四、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之源、动力之要,创新驱动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根本、最关键的力量。鄂尔多斯市要通过深化改革消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聚集先进生产要素,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要通过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产业、创造新需求,增强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1)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用足用好国务院《意见》赋予内蒙古的先行先试政策。“十二五”已经过半。在今后两年半时间内,要全面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挑战。鄂尔多斯市要抓住机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意见》,切实把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重点,确保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新的发展方式。二是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减少、下放审批事项,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三是不失时机推进农村牧区、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国家资源型城市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将国务院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用好用足,努力破除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

        (2)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以改革增活力、以开放聚资源、以创新谋发展,全面提高经济自主增长能力。鄂尔多斯资源富集、区位独特,开放合作大有文章可做。一是全面推进对内开放。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深化同周边省区的合作,主动融入呼包鄂城市群、呼包银经济圈和蒙陕宁国家能源化工“金三角”,加强同周边地区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要素流动等方面的互补和合作。加强同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横向联合和战略合作,拓展鄂尔多斯市能源、化工、纺织等产品的市场空间,促进区域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二是抓住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沿边开放经济带的战略机遇,全面实施对外开放。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既要扩大能源原材料特别是国内短缺原材料进口,更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兴业。要着力打造利用俄蒙能源资源、承接国内资金技术、实现深度合作的进出口加工制造基地。下大力引进能有效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资源深加工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项目。

        (3)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以园区招商和产业招商为重点,引进国内外高端产业、先进技术和资金,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移园区和基地建设,拓展合作方式和领域,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主动加强与发达省区市的联系,全面推进经济、技术、文化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更好地融入全国发展大局。

        (4)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对稳定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高科研院所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准格尔矿业学院创新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切实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突出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统筹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促进鄂尔多斯经济转型发展、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五、动员鄂尔多斯各族干部群众,万众一心,迎难而上,脚踏实地,奋力拼搏,为全面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而奋斗

        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走进全国发展前列,寄托着几代鄂尔多斯人的梦想,凝结着全市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经过60多年的艰苦奋斗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努力拼搏,鄂尔多斯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这一美好的前景已不再遥远。“十二五”时期,是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重要历史阶段。现在,“十二五”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后两年半时间,要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万众一心,迎难而上,脚踏实地,奋力拼搏,坚定不移地把鄂尔多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迈出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的更大步伐,为全面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而奋斗,奋力走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前列。

        (一)充分运用抓工作落实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抓好“十二五”计划目标的落实

         “十二五”计划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明确了五年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现在,距“十二五”末只有两年多的时间。目标宏伟,责任重大,时不我待。鄂尔多斯市各级政府作为组织实施《规划》的第一责任人,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对照《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逐项分解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逐项细化措施,逐项狠抓落实。充分运用抓落实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十二五”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要充分调动全市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为实现《规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热情,凝聚人心,抓住机遇,奋发进取,为实现《规划》目标贡献力量。

        (二)充分调动政府工作部门的积极性,统筹抓好《规划》项目及政策的落实

        《规划》明确提出了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原则、发展目标、重点项目、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的总体要求,但具体支持政策和项目实施由政府多个部门分头负责。按照每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安排周期、工作要求的不同,发改、财政、工信、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牧林水、商务、文化、工商、旅游、统计、扶贫等政府各部门要统筹协调,互相对接,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市委、政府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战线的专题会议、组织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主动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相对接,确保《规划》项目尽快安排,全面落实。

        (三)强化追查落实责任制,扎实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规划》中对“十二五”时期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在实施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力度不够、偏离方向甚至违背初衷等问题,也可能出现项目不符合当地实际,需要调整优化项目设置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强化追查制度,及时整理汇总、总结分析和调整完善,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鄂尔多斯经济转型时不我待,鄂尔多斯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鄂尔多斯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鄂尔多斯市“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鄂尔多斯必将迎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1.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鄂尔多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2月12日)

  2.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尔多斯调查队:鄂尔多斯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2月24日)

  3.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尔多斯调查队:鄂尔多斯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3月14日)

  4.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2月29日)

  5.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2月28日)

  6.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2010年12月21日)

  7.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年7月)

  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3〕61号,2013年6月26日)

  9.鄂尔多斯市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10年5月25日)

  10.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作会议材料汇编》(2013年2月27日)

  11.云光中: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2月12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12.廉素: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1月13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13.廉素: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1月6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14.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2013年7月19日)

  15.鄂尔多斯市环保局《鄂尔多斯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2013年7月20日)

  16.内蒙古党委政策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学习读本》(2013年6月18日)

  17.鄂尔多斯学研究会《鄂尔多斯“巨力杯”转型发展研讨会专辑》(2011年6月30日)

  18.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3年1-7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19.鄂尔多斯市发改委《鄂尔多斯市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改革联系点工作方案》(2013年1月)

 

          作者系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督查室主任,鄂尔多斯学研究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贾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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