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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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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学概论》第三章 生态演进的历史经验

来源:《鄂尔多斯学概论》 作者:奇朝鲁 陈育宁主编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0-21
摘要: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西邻宁夏,东接晋西,南望陕北,总面积8.74万平方公里。黄河从西、北、东三面环绕,境内流程762公里,支流遍及全境。整个河段呈几字形曲弯。地理学称其为鄂尔多斯高原。鄂尔多斯地貌特征呈中部隆起,四周递降,海拔1000米

        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西邻宁夏,东接晋西,南望陕北,总面积8.74万平方公里。黄河从西、北、东三面环绕,境内流程762公里,支流遍及全境。整个河段呈“几”字形曲弯。地理学称其为鄂尔多斯高原。鄂尔多斯地貌特征呈中部隆起,四周递降,海拔1000米~2149米,又被称为鄂尔多斯台地。北部为黄河冲积平原,东南部为河谷洼地。境内相对高差大,西部山区比东南洼地和北部平原高约1000米。沟壑地貌特征显著,水土流失严重。境内沙漠广覆,南部是毛乌素沙地,北部是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总面积25164平方公里,库布其沙漠总面积16787平方公里。沙漠总面积占鄂尔多斯总土地面积的48.82%。
        鄂尔多斯地貌是以沙生、旱生半灌木植被为主的干草原和荒漠草原。从东南向西北,境内植被依次划分为典型草原亚带、荒漠草原亚带和草原荒漠化亚带。鄂尔多斯南部为典型干草原亚带,地带性植被很少;北部为荒漠草原亚带,植被群落复杂多样,以沙生植物蒿、藜类为主;西部以草原荒漠化植被群落为主,也伴生有荒漠草原植被沙冬青、沙生针茅、油蒿等成分。20世纪60年代前后,全境植被覆盖率为18%左右,森林覆盖率仅为0.6%,成为历史上自然生态环境最为恶劣的时期。但历史上的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并不是这样的状态,它有一个逐渐演进的过程。

        第一节 鄂尔多斯生态的历史演进

        早期鄂尔多斯河流纵横,湖泊星罗棋布,水草丰美。这一时期大约在三、四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这一时期是鄂尔多斯地区经历的第一个气候温湿期,质地疏松的地表物质自然固定,在相当大片的地区形成了森林草原植被。著名的“河套人”就繁衍生息在这一时期的鄂尔多斯南部的萨拉乌苏河两岸。河的两旁是广大的平原草地,河湖的附近生长着草木。平原草地上,有河套扁角鹿、赤鹿、野猪,也有善于奔驰的羚羊、野驴和野马,以及不怕干旱的骆驼和一些啮齿类。在河旁有水牛及原始牛觅食丰富的水草。那时的萨拉乌素地区,有较大的湖泊和河流,湖泊附近有疏散的森林和广阔的草原。气候温暖而湿润。正是这样的自然地理环境,才为“河套人”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新石器时代到春秋战国时代,居住在鄂尔多斯地区的主要是游牧民族,有林胡、楼烦等。后来逐渐强大的匈奴族进入河套鄂尔多斯地区,并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与秦、汉王朝用武力争夺这一地区,主要的原因是鄂尔多斯有“草木茂盛,多禽兽”的良好自然条件,他们正是以鄂尔多斯为主要基地,发展畜牧业和狩猎业,使自己迅速壮大起来。20世纪70年代,在鄂尔多斯地区发现的匈奴墓葬中的青铜器上,普遍以虎、鹿、野猪、羚羊、怪兽等动物纹为装饰,这种文化特征反映了匈奴的生活环境,说明当时鄂尔多斯地区有着各种野兽经常出没,以及这些野兽栖息的茂密森林。这个时期的鄂尔多斯还是一片原生态的草原,有足够的野兽可供狩猎,一直是游牧民族的牧场和狩猎地。这个时期自然生态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人类依赖自然、适应自然,自然生态呈良性循环状态。
        自公元前240年秦汉至中唐时期,大约经历了近900年时间,这一时期在社会形态方面,呈现出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交往杂居状态,人们经济活动的特点是农牧业交替和农牧业并存。农业开发和人口的增加,以及经历了三个温暖期、三个寒冷期的气候变迁,导致了这一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嬗变。由于大规模开垦,大片土地沙化,公元前那种良性循环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挑战。
        第一次大规模开垦农田是在秦汉时期。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抵御北部匈奴,加强边防;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缓中原地区由于饥荒灾害和人口增加带来的矛盾。这样做是和战国以后逐渐形成的重农思想及一系列重农政策紧密相关的。秦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曾强迫三万户迁徙“北河、榆中”(今后套及准格尔旗一带)屯垦,这是向鄂尔多斯地区移民屯垦的开始。而大规模的移民开垦是在汉武帝时。元朔三年(前127年)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元狩三年(前120年)又将山东饥民七十余万迁徙到朔方以南河套等地。到西汉晚期的元始二年(公元2年),在鄂尔多斯的朔方、五原、西河、上郡等四郡农户已达31.3万户,人口达167万。这四个郡有22个辖县在今鄂尔多斯范围内。这22个县共有农户8万余户,农业人口在42万以上,加上境内的匈奴部众,总人口在50万左右。而这一时期正是鄂尔多斯地区经历的第二个温暖期。温暖的气候给农业开发创造了条件。
        由于秦汉时期土地的大片开发,给鄂尔多斯地区的生态条件开始带来消极的影响。一般2~3年后就因土地肥力不及、收获甚微而撩荒弃耕。犁耕破坏了草原植被,松散了草原土层,裸露而松散的弃耕土地在干旱风的袭击中很易受风蚀,下复的沙质沉积物也为风力吹起,这就引起了土壤的沙化。这个后果到东汉后期就看出来了。特别是每遇旱灾,不仅增加了撂荒地的面积,也进一步破坏了草原的植被,加剧了沙质地表的沙化过程。鄂尔多斯南部今鄂托克前旗城川一带,现在有一条东西狭长的草滩地,北魏以前是一条河,水源来自红柳河。因为出水口为沙丘堵塞而与红柳河隔绝,才使河流变成草滩。这说明,在东汉时这一带已有流沙活动。这一时期也正是鄂尔多斯经历的第二个寒冷期,从公元初开始至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长达600年。
        到了东汉末期,鲜卑等游牧民族进入鄂尔多斯,大片荒芜的土地又转为牧场。公元5世纪至公元10世纪,是鄂尔多斯历史上第三个温暖期,因正值唐朝和北宋前期,一般也称为唐宋温暖期。在这一时期的前期,即北魏时期,鄂尔多斯地区被划为牧场,称“河西牧苑”,有官员管理,养马二百余万匹,骆驼一百余万头,牛羊无数。在这里从事畜牧的,是由漠北迁来的有着丰富游牧经验的敕勒族牧民。在他们的经营下,这里的草原植被有所恢复,畜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整个漠南地区由于牲畜剧增,出现了“马及牛羊遂至于贱,毡皮委积”的状况。生态环境也随之好转,敕勒人所描绘的阴山南麓“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也是当时鄂尔多斯风光的写照。正因如此,公元407年匈奴铁弗部建立大夏国的国王赫连勃勃选址今鄂尔多斯南部统万城建都时,不禁发出了“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吾行地多矣,未有若斯之美”的感叹!于此可见,当时这一带尚有湖泊河流,不乏繁草秀木。
        尽管在秦汉开垦之后,又经历了一段退耕还牧,使生态条件有较大的恢复,但沙漠的踪迹已经出现,并且留下了明确的文字记载。公元5世纪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薄骨律镇(今宁夏灵武市)大将刁雍从薄骨律镇到沃野镇(今鄂尔多斯杭锦旗西北巴拉亥)运送军粮时,“道多沙深,轻车来往,犹以为难,役车载谷,不过二十石,每涉深沙必致滞陷”。这条路线正是今鄂托克旗西部至杭锦旗北部的沙漠地带,这可能是库布其沙漠的雏形。
        在鄂尔多斯南部,由郦道元的《水经注》可知,至晚在北魏时已有了沙和沙丘的踪迹。《水经·河水注》中曾记载“赤沙阜”、“沙溪”、“沙陵”等沙丘和流沙。大夏国灭亡后,统万城改为夏州城,而上述几处沙丘和流沙正在夏州一带,与今日毛乌素沙漠腹地相吻合。这可能是毛乌素沙地最早的文字记载。
        鄂尔多斯地区第二次大规模开垦是在唐代后期,正是“唐宋温暖期”。这一时期的开垦目的与秦汉时期相类似。一方面是采用历史移民屯边的办法充实边防,抵御突厥等北方游牧民族;另一方面,也是出自重视农耕、推广农业的传统观念和基本国策。因而,在鄂尔多斯地区,除了那些为安置突厥等游牧民族而先后设置的“羁縻府州”境内还保留着畜牧业生产外,凡是水利、土质较好的地区,大都进行了民垦和军垦。史书记载,到公元9世纪,东起振武军(今托克托县境),西至中受降城(今包头市西)“凡六百余里,列栅二十,垦田三千八百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这种大规模开垦,使鄂尔多斯地区环境质量进一步下降。在这一地区的北部,即今库布其沙漠区域内,当时已陆续出现了被称作“普纳沙”、“库结沙”的沙丘地带。唐朝在鄂尔多斯南部依然设夏州(治所在原统万城)。关于夏州的风沙气候,史籍多有记载:元贞十四年(798年),“夏州沙碛,无树蓺生业”,连屯守的士兵也不愿前往。长庆二年(822年),“十月,夏州大风,飞沙为堆,高及城堞”。可见流动的沙丘已将夏州城包围。到了宋代,杰出的科学家沈括(1031年~1095年)曾亲自到毛乌素沙地进行过考察,并且在《梦溪笔谈》中对毛乌素沙地有形象的描述:“予尝过无定河,度活沙,人马履之,百步之外皆动,澒澒然如人行幕上,其下足处虽甚坚,若遇其一陷,则人马(驼)车,应时皆没。至有数百人平陷无孑遗者。或谓此即‘流沙’也,又谓沙随风流,谓之‘流沙’。”沈括亲自考察所留下的记述生动地说明了11世纪时毛乌素沙地的状况和沙化严重的程度。这一时期正是鄂尔多斯地区的第三个寒冷期。到了元代,鄂尔多斯地区南部的察罕脑儿(今乌审旗南)安置了四千户牧民从事畜牧业。察罕脑儿是元朝在全国官办的十四个大牧场之一,以牧马为主。在元代的一个世纪里,鄂尔多斯地区的南部作为元朝官办的畜牧业基地之一,牲畜有了增长,自然也说明草原植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元末至明清(前期)大约600年间是鄂尔多斯地区第四个温暖期。清初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鄂尔多斯地区建立了一盟七旗。推行盟旗制度,将内蒙古诸部编旗划界,实行蒙汉隔离,禁止口内农民到口外耕种。理藩院规定:“口内居住旗民人等,不准出边在蒙古地方开垦地亩,违者照私开牧场例治罪”。这一政策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牧场和畜牧业的作用,对沙化也起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在没有自然灾害的年景,牲畜的数量有所增殖,呈现出“驼马牛羊滋生繁衍”的情景。但是,清朝政府对内蒙古草原禁垦的政策并未贯彻始终。据《河套图志》记载,到19世纪末的清代晚期,在鄂尔多斯与陕北交界地带,东自府谷县西至定边县,东西广一千三百余里,南北袤五十里或百余里、二百余里不等,已垦熟地一百四十二万七千七百十一亩。这一时期虽然时间短,但规模空前,时间集中,不仅大大加快了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的继续蔓延和扩大,而且也加剧了整个鄂尔多斯沙漠化的进程。
        大约从民国时期的20世纪30年代开始至新中国建立后70年代末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沙漠化、荒漠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极为恶劣,人民生活陷入极度贫困。20世纪40年代初期,国民政府鄂尔多斯守备军总司令陈长捷为解决驻军用粮问题,开荒一万顷,其中不仅有庙地、马场地、会盟地,甚至还有成陵的“禁地”,因而引起鄂尔多斯蒙古族的强烈反对,终于爆发了震惊国内的“三·二六”事变。开荒种地演变沙漠化的进程并没有被遏制,反而愈治愈烈。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虽然发布过“禁止开荒,保护牧场”的政令,但并未认真贯彻执行。许多地区无节制地毁林(灌木)毁草开垦。1958年大跃进时期,鼓吹“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鄂尔多斯各地在草原腹地曾发生几度开垦草原的浪潮,进行粗放的耕作经营。“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的政策误导,滥垦草原。20世纪80年代,一度“向草原要粮”,个别地区扩大草原耕地。半干旱草原的土壤水分和养分资源有限,虽然短期内可能获得一定收益,但不过几年耕作,土壤就会明显衰退,继而发生严重的土地沙化。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导致对食物、薪柴等需求的快速增长,从而对鄂尔多斯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压力。盲目开垦使植被减少,草原面积不断缩小,而同期牲畜数量却110持续增长,过牧超载现象严重。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鄂尔多斯草原牲畜超载率为50%~120%,个别地区甚至高达300%,使草原植被大面积退化,并引起草原荒漠化。为了薪柴和工业建设,过度砍伐乔、灌植被,造成地表裸露,同时严重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内的碳贮量,导致大气中CO2等温室气体的增加,引发“温室效应”。每年春秋两季,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大批人员涌入草原滥采中草药、搂发菜、挖甘草和沙生植物等,使本来尚好的植被进一步遭到破坏,导致土地荒漠化。人们的率性而为,毫无顾忌地把森林草原植被变成灶中薪、袋中钱,林草资源在人们的刀斧、犁锯中消失,造成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历史上曾经是美丽富饶的鄂尔多斯,有96%的土地变成了贫瘠、干旱、荒凉的沙区。

        第二节 鄂尔多斯生态恶化的原因及后果

        鄂尔多斯生态演进到今天,形成沙漠化的严重局面,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是气候变迁,二是人为因素。
  全球性气候变迁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生态的演进。如前所述,中华大地5000年的气候史,至今共经历了四次温暖期、四次寒冷期。鄂尔多斯的气候变迁,温暖期和寒冷期交替转变,自秦汉以来经历了第二、三、四次温暖期和第二、三、四次寒冷期。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初年,即从春秋时期到西汉末年的700年间,是鄂尔多斯历史上第二个温暖期;从公元初年开始,长达600年的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鄂尔多斯历史上第二个寒冷期;从公元600年到1000年大约唐宋时期,是鄂尔多斯第三个温暖期;从公元1000年到1200年的南宋末期到元朝初期,鄂尔多斯进入第三个寒冷期,特别是12世纪初的气候急剧转冷,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在12世纪以后的800年间,是鄂尔多斯第四次温暖期和第四次寒冷期,这一时期鄂尔多斯气候虽也曾几次冷暖交替,但总的是以寒冷为主。明清两朝几百年间,气候学上俗称小冰期时期,气温很低,受其影响,鄂尔多斯地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土地的沙漠化、荒漠化进一步从北向南、从东向西推进,所受的旱灾也比其他时期次数多而且重。特别是公元1538年~1550年间的12年、1929年~1943年间14年,连续两次干旱、大风,鄂尔多斯赤地千里,禾草俱枯,河涸井竭,生态环境再度急剧恶化。进入20世纪的鄂尔多斯,从1940年起始,气候干旱、寒冷、多风,一直持续至今。当代人所经历的1965年大旱,鄂尔多斯西部几个旗几百万头牲畜因吃不上草、饮不上水,几乎死亡殆尽。多年生耐旱灌木红柳、沙柳成片死亡。由此可见,气候的变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极具深重的。历史上,鄂尔多斯生态环境从和谐到失衡、从失衡到和谐的多次反复,都与气候的冷暖变迁有直接关系。
        据史料记载,鄂尔多斯气候的温暖期与寒冷期,其温度相差3~5摄氏度,无霜期缩短或延长20~30天,降水量增加或减少200~400毫米,植物生长向北纬移至500~1000公里。总体观察,鄂尔多斯地区3000年所经历的三次温暖期、三次寒冷期,气温一次比一次低,而且暖湿期越来越短,暖湿程度越来越低,干冷期却越来越长,寒冷程度越来越强。元末官修《辽史·营卫志》中有这样一段话:“大漠之间,多寒多风,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此天时地利所以限南北也。”当时的鄂尔多斯人也常常根据气候的变化南迁或北移。天时地利、冷暖干湿的自然气候因素,限定了人类本能和自我创造的先决条件,也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的演进。对自然生态,人类虽然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改变生存、生产和生活环境和条件,弥补其不足,但这也只能是在气候因素的自然作用下,在“天地之间”寻找适合自己的“各适之变”之地。归根到底,是人类主动适应自然,而不是自然适应人类。如果违背自然规律人为破坏生态平衡,必然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造成土地沙漠化、荒漠化的原因,除因气候变化的因素外,主要是人为因素。历史上鄂尔多斯地区因多次开垦,导致在干旱气候下的沙漠化教训,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人们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淡薄,政策措施不当,使生态恶化的情况有增无减地继续蔓延。以上个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这30年为例,当时鄂尔多斯的生态环境已极端恶劣,全境96%的土地呈现沙漠化、荒漠化,不仅十年九旱,而且大风连连。有句话叫做“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每遇大风,飞沙走石,天昏地暗,“白天屋里点灯台”是常有的事。由于土地沙化,气候干旱,种上种子出不了苗,一春三下种,并不少见。即使出了苗,十之八九打不下粮。人们为了多打粮,扩大开荒便是唯一的出路。政府为了增加产量,实现粮食自给,在这30年间曾三次号召农牧民大开荒。第一次是1958年,第二次是1960年,第三次是1970年。三次大开荒全盟耕地面积逐年扩大。50年代中期地方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是:五年实现300万亩耕地5亿斤粮,人均600斤,解决温饱问题。可是,到70年代末,30年过去了,300万亩耕地扩大到600万亩,粮食产量依然徘徊在2.5亿斤至3亿斤,全盟人均口粮不足300斤,吃饭问题仍未解决。这个历史教训应永远铭记。
        纵观鄂尔多斯三千年生态演进的状况,呈现出的主要特点有:
        一、总趋势呈逐渐恶化的走向
        鄂尔多斯生态演进,大体是由和谐到失衡,由失衡到新的和谐,再由新的和谐到新的失衡,这样反反复复,绵延至今。这里所说的和谐与失衡,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失衡、自然界自身的和谐与失衡。这两方面的和谐与失衡反映着人类生态文明与自然演进的相互作用及其结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文明的进步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的变化。这可以从鄂尔多斯自秦汉至明清的3次大开垦以及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3次大开荒所造成的后果中得到证实。尽管中间曾出现过多次时间长短不等的恢复期,但生态状况的发展趋势是一次比一次下降,呈递减式逐渐恶化的走向。它给经济、社会、生态带来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人类本来就是大自然的一员,起源于大自然,生存于大自然,发展于大自然。人与自然本是一个须臾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整体是基,共处是形,和谐是本。破坏自然就是损害人类自己,保护自然就是呵护人类自己,改善自然就是发展人类自己。这个简单的真理,直到今天人们才有所认识。
        二、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加剧
        人口、资源与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重大问题。鄂尔多斯生态演进到今天,人口与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即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特别是20世纪60、70年代,由于人们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森林惨遭砍伐,草原连年开垦,低端工业化加速,大气污染加剧,致使气候变异,土地沙化、河流干涸,湿地与湖泊大面积减少,气候调节功能下降,不仅带来干旱大风频发,水涝病虫灾害不期而至,而且破坏了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长条件,使许多物种陷于濒危境地。尤其是丘陵山区植被破坏后,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加剧,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现实的威胁。到20世纪70年代末,鄂尔多斯人与自然的关系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鄂尔多斯生态演进的现实证明了这一点。
        三、日益贫困
        在鄂尔多斯,至20世纪70年代,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后果,最显著的特征是日益贫困。人类赖以维持生存的基本条件几乎丧失殆尽,饥饿与病魔这一对阴影年复一年地伴随着鄂尔多斯人,始终摆脱不去。当年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中国最穷的地方是内蒙古,内蒙古最穷的地方是伊克昭盟(即今鄂尔多斯市)。20世纪70年代末,全盟总人口102万,财政收入只有1721.4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50元,口粮不足300斤,绝大多数农牧民过的是瓜菜果腹、鸡蛋换盐的日子。至于穿戴,只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就是当时鄂尔多斯人贫困生活的写照。
        由于经济不发达,人民生活艰难困苦,文化生活也非常贫乏。到20世纪7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20年,作为一个文化底蕴相当深厚的地级区域,全盟竟没有一座博物馆,仅有的一座图书馆,收藏各类图不过3万册,阅览室只有33平方米。学校教育更为落后,全盟学龄儿童入学率仅为63.4%,青壮年文盲半文盲达23万人,占全盟青壮年总人数的23%。

 

        第三节 历史性的转变

        当今世界,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文明日益进步,人类对生态环境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产生了新的飞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和广大有识之士的共同认识。我国政府同国际社会一样,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决策,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并把它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把生态建设上升到文明建设的高度,这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大力改善生态环境,遏止生态恶化的趋势,起到了极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鄂尔多斯的生态演进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鄂尔多斯人从惨痛的教训中逐步觉醒。特别是近年来,鄂尔多斯人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存关系的高度,逐渐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自身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只有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人类才能得以长久生存。人类不能忽视自然的客观条件,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要改变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首先要改变人的观念,检讨人的错误,要善待自然,尊重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如果不改变观念,认识到因为自身活动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消极后果,仍然一味地向自然索取,那将是人的生存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刻不容缓的是人要学会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不断调整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善待自然界,消除人为的破坏行为。这是一次思想大解放,文明大进步。
        二、从政策入手,不断探索,大胆创新
        面对脆弱、恶劣的生态环境,地方党委和政府意识到,从制定政策入手,是改善生态的基础工作。但由于人们认识的差距,特别是政治运动的不断冲击,政策的制定和实行时起时落、时左时右,改善生态的路程艰难而缓慢。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曾一度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管辖的鄂尔多斯西南部分地区,就贯彻了边区政府于1949年4月12日颁布的《关于发展牲畜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在纯牧区内之牧地,非经当地政府许可不得开垦”的禁令。1951年,当时的伊盟盟委开创性地提出了“禁止开荒,保护牧场”的农牧业生产方针,明确要求“禁打枳芨草及柠条”,“组织群众严加保护”。1958年初又发出“关于固沙、种草绿化明沙的意见”,要求“苦干三、五年,绿化现有明沙”,“变沙害为沙利”。各地先后建立了一些国营林场、苗圃、治沙站;组织群众种柠条,改善草场植被状况;在丘陵地区修造梯田,挖“鱼鳞坑”,封山育林,保护植被。生态建设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人们始料不及的是,就在此时,时局发生了变化。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感召下,以及“以粮为纲”政策的实施,完全推翻了原有的一切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划,卷入了开荒种地发展粮食生产的浪潮。从1958年秋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前后15年鄂尔多斯又经历了三次大开荒。第一次是1958年秋至1959年;第二次是1960年至1962年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急于解决粮食问题,又一次大规模开荒,引起大面积土地、牧场沙化。1963年至1965年,伊盟盟委总结前两次大开荒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沉痛教训,提出了“种树种草基本田”的生产建设方针,制止了开垦荒地、毁林毁草种田之风,保护了造林治沙成果,群众造林积极性得以激发,涌现出了徐治民、倪驼羔、刘茂桐等一批造林模范。就在这时,“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把上述正确的生产方针认为是“经济挂帅”的修正主义货色,造林模范遭到批判,生态建设因此而中途夭折,又开始了第三次大开荒,所造成的危害是毁灭性的,致使鄂尔多斯的生态环境脆弱到人类难以生存的地步。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伊盟盟委、行署在清理“左”祸基础上调整农牧林布局,1978年5月确定了“以林牧为主”的生产方针,在全区率先推行了“草畜双承包”的生产责任制,推动了草原生态建设。1980年代初,伊盟盟委、行署召开全盟草原建设会议,明确提出:“植被建设是伊盟最大的基本建设”的战略决策,“种树、种草、种柠条”是改造自然、治穷致富、造福子孙的千秋大业。之后又出台了“个体、集体、国家一齐上,以个体为主”的造林方针,出现了千家万户抢治荒沙植树造林的可喜局面。个体造林面积占到总造林面积的80%以上,涌现出大批林业“重点户”、“专业户”。
       1990年代先后开始全面实施了以工程造林为重点,以森林保护为中心,积极发展“两高一优”林业,搞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战略,进一步加速了科学化、规范化造林进程。根据鄂尔多斯地质地貌特征,实施了无定河流域优质苹果基地等七大基地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护林工程等四大生态工程建设,把生态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之后,伊盟盟委、行署又发出了“关于在丘陵山区实施‘两翼一体’战略的决定”,即:以植被建设、水利水保为两翼,以农牧业经济为主体。通过建设“两翼”,促进“主体”腾飞。同时还决定,在毛乌素沙区和沿河地区分别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中心的“一四计划”和“五二”计划,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鄂尔多斯”。
        进入新世纪,伊克昭盟撤盟建市,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又作出了“建设绿色大市、畜牧业强市”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禁牧、休牧、轮牧,舍饲、半舍饲养畜,给多年来被啃光、踏光的植被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从2001年起,城郊经济区、水保经济区、高效农牧业经济区全面禁牧,同时实行“退耕还林还草”。上述一系列重要战略决策的实施仅一二十年,就呈现出显著的成效。过去裸露的沙质地表盖上了“绿被”,许多消失了的花草又回到了草原,一些从未见过的植物也竞相出现。
        三、成就巨大,面貌大变
        经过长期不懈地艰苦努力,鄂尔多斯植被恢复和生态建设取得了历史性重大成就。到2010年,全市禁牧草原面积4621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52.4%。休牧草原(草畜平衡)面积4195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47.6%,划区轮牧3365万亩。全市植被覆盖率由“文革”后期的18%提高到75%以上,森林总面积为2620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为956.72万立方来,森林覆盖率由0.6%增加到23.01%,超过全国、全区平均水平。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2015万亩,跃居全区第一。200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林业生态建设资金195.1亿元,成为生态建设的巨大推力。2010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农牧民来自林业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100元。通过全面综合治理,境内毛乌素沙地的治理率达到70%,沙害基本消灭;库布其沙漠的治理率达到23%,沙漠趋于稳定。鄂尔多斯境内两大沙漠的治理速度首次超过了沙化速度。整体生态状况实现了由不断恶化向整体遏制、大为改善的历史性变化。特别是通过“十一五”以来的科学探索与实践,鄂尔多斯坚定推进建设“绿色大市”的生态战略,走出了一条以退为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正确道路,彻底摆脱了生态环境“治理-恶化-再治理-再恶化”的困扰,展现出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良性互动的大好来势和多赢局面。绿色生态屏障基本形成;草原建设大发展,畜牧业大繁荣;正在向绿色大市、畜牧业强市迈进。鄂尔多斯生态建设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
        生态建设的成功,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林业发展中柠条、羊柴等灌木资源迅速增加,为养殖业提供了丰富的饲草料,使禁牧休牧轮牧和标准化舍饲养殖政策得以顺利推行,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逐渐向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农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农牧民商品意识显著增强。在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牧民就业和增收的同时,加快了农村牧区人口布局调整,推动大批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生态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推动了林沙产业的发展,林沙产业已成为全市农牧业经济的两大支柱产业。到2010年全市已建成规模以上林业加工企业21家,全市累计营造沙柳、沙棘等原料林2541万亩。全国首家生物质直燃发电的毛乌素生物质热电项目并网发电,累计外输绿色电力1.8亿度,并尝试碳排放交易,碳汇潜力初步显现。依托生态建设形成的良好环境,生态旅游业蓬勃兴起,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成陵、恩格贝、响沙湾、七星湖等20多处生态旅游景点吸引了国内外大批游客。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知识的普及、生态伦理道德的教育,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逐步深入人心,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第四节 鄂尔多斯生态建设的基本经验

        纵观鄂尔多斯生态演进的历史,总的趋势呈递减式逐渐恶化的走向。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直到1970年代末,走的是一条恶化-治理-再恶化-再治理的曲折道路。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找到了一条遵循自然规律与市场规律、开发资源与保护生态并重的科学治理、恢复生态之路。最根本的经验是从历史的教训中觉醒,认识到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共同生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共赢,关键在于人,在于提高人尊重自然规律的自觉性。
        在鄂尔多斯,实现这个历史性的转变,有两条主要的经验:
        一、充分发挥政府强势主导作用,认定方向,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坚持下去,绝不动摇
        首先是强势决策。半个多世纪以来,鄂尔多斯地区党和政府曾经出台治理生态环境的多项决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的近十多年时间,提出了建设“绿色大市、畜牧业强市”和“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鄂尔多斯”的战略目标,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措施,一任接一任地坚决执行落实。实践有力地证明,这些决策不仅表现为领导层的自觉性、超前性和坚定性,也转化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其结果是化困境为机遇,逐步由被动变主动,创造了重建良好生态的社会环境。
        强势决策还必须要强势推动。在生态建设中,鄂尔多斯各级党委和政府态度坚决,不遗余力,不争论,坚持干,不仅赢得了发展的先机,而且赢得了效益,赢得了民心。同时,吸取过去由于政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训,做到“六坚持”:
        坚持政策调动和利益驱动相结合。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地方、集体、个体一起上,以农牧民为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既着眼于长远利益,又兼顾群众的当前利益,把生态治理当作一项开发性的事业来办,帮助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坚持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不搞一刀切。自然条件相近的地区,打破旗、乡、村行政区划界线,统一规划大型项目建设区,调动千军万马,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建设大规模生态屏障。地点分散、地貌各异、不宜进行统一整治的地区,积极动员群众建设散而有效、小而有利的生态项目,改善小气候,整治小流域。生态恶劣的重点地区,实行重点治理,实施重点工程,做到重点突破,点面结合;
        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在抓好植树种草为主的生物措施的基础上,狠抓工程措施,大力加强水利建设和水保治理;
        坚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加强对现有林草植被的保护管理,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证和推动生态建设;
        坚持加大生态建设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和政策扶持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依靠科学技术,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治理开发的集约化程度和效益水平,加快生态环境的治理步伐。与此同时,要处理好生态治理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生态建设和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的关系、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关系、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关系、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
        二、全民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大力倡导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的风尚,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一个旧观念的转变,或一个新理念的确立,是经过反反复复的生活实践,逐步感悟并认知而后形成的。鄂尔多斯人在长期的实践中,从正反两个方面的感悟中越来越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必然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治理生态环境,不能用征服自然的办法解决问题,必须顺应自然,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寻找出路,从人的转变中寻找出路。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在党中央提出“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理念后,给了鄂尔多斯人以极大启发,于是提出了“人不能过度侵扰草原”、“给草原休假”、“生态移民”等新观念。在这一生态观指导下,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准上推动生态建设,实现了“四大转变”,即推动生态建设向生态文明转变。更加注重激发人们投身生态建设、绿化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加注重养成人们保护生态、关爱绿色、珍爱生命的文明素养、生活习惯和实际行为;推动生态由以人工造林为主向以生态自然恢复为主转变。立足当地自然环境实际,遵循生态建设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不移地实施收缩转移战略,大面积建设生态自然恢复区;推动生态治理由全面铺开向集中改善转变。正确处理生态建设的点面关系,在自我修复为主的新形势下,突出加强城区、工业园区、交通干线和村屯绿化工作,打造标志性生态景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地区形象;推动生态建设由纯生态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要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同时,有效利用林沙资源,大力发展林沙业,着力提升生态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生态建设的后劲、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实现“四大转变”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
        其一是沙害与沙利的矛盾。过去的观念认为,沙有百害而无一利。1984年,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创造性地提出“沙产业”理论。鄂尔多斯人根据这一理论,经过几年的实践认识到,沙漠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充分利用沙漠空间大、热能多的优势,林草结合,着力建设沙柳、沙棘、柠条、干果等林沙产业基地,开发甘草、沙柳造纸、生物质发电、高密度板材、沙棘产业等林沙产业,实现沙漠增绿、农牧民增收、企业增效、地方增税。鄂尔多斯沙产业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1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钱学森同志时说:“您的沙产业设想正在鄂尔多斯变为现实。”
        其二是“绿”和“矿”的矛盾。鄂尔多斯作为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工厂开煤矿,给生态环境的压力和由此给矿区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解决这一矛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用生态环境的各项硬约束解决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十五”以来,将全市526座地方煤矿整合为276座,关停拆除境内所有小焦化、泡花碱厂,累计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430户;建立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在全自治区率先出台《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暂行办法》。
        其三是“人”和“林”的矛盾。鄂尔多斯地广人稀,人工造林恢复植被困难很大。为解决这一矛盾,每年集中开展两次大规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春秋两季各10天。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至少植树10株。全民义务植树与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绿化、城市景观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注重发挥企业在绿化国土中的积极作用,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打造绿色厂区,建设绿色企业。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手段,支持绿化事业,主动承担公共绿化建设任务,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强化对“造林大户”的引导与扶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构建股份合作营林新机制,让更多的农牧民从造林绿化中受益。
        几十年来,鄂尔多斯人在建设生态文明伟大事业中,成功走出了贫困落后地区跨越式发展道路,走出了资源富集地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走出了生态脆弱地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道路,走出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学发展道路,创造了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样受世人瞩目的鄂尔多斯生态建设模式。回顾鄂尔多斯几十年来生态建设的成绩和经验,最根本的是推进思想的不断解放,观念的不断更新,是贯穿一切工作的主线和灵魂。这是我们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精神财富。

 

 

责任编辑:奇朝鲁 陈育宁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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